近期,我接到多位客户的咨询,情况大致相似:房产已购买,产权登记为双方各占50%,但实际上首付款由其中一人或其父母全额或主要出资。此时再来讨论如何保护个人出资,已经较为被动。
在魁北克,同居伴侣或配偶共同购房时,建议在购房前就下列关键问题达成共识,并通过公证买卖合同或双方协议明确记录:
1. 各自出资比例(首付部分是否存在父母赠与?是否为婚前财产?)
2. 产权比例是否等同于出资比例?
3. 贷款偿还责任如何分配?
4. 未来出售房产时的收益(含增值)应如何分配?
5. 如关系变更(分手、离婚)时的处理机制?
这些内容不仅关乎经济利益,也涉及情侣/家庭关系的稳定。通过适当的协议,可以为双方提供清晰、平衡和可执行的法律框架。提前做好规划,不是因为不信任,而是因为尊重彼此的付出。俗话说:感情好,不怕签协议;感情不好,更需要签协议!!
最后,希望每一位在魁北克准备购置不动产的朋友,不要将公证师简单等同于国内房产登记部门签字盖章的办事人员。
在魁北克,公证师是保障交易安全、厘清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参与者。认真选择适合自己的公证师,积极参与交易流程,从一开始就做好规划,才能真正做到以不变应万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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