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有望通过的魁北克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机制解读

魁北克公证师 张 茜

2025年6月25日,魁北克政府发布了一项草案,提出一项创新机制,使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,能够对公证文书中明确载明的义务直接申请强制执行,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。该草案全称为《公证文书中载明义务不履行所产生债权的强制执行规章》(Règlement sur l’exécution forcée du paiement d’une créance résultant de l’inexécution d’une obligation constatée dans un acte notarié),明确了新机制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方式,预计将与魁北克民法典第1603.1条同步于2026年生效。

立法者设立该机制的主要目的是简化部分货币债务的执行程序。相比现行制度(通常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才能执行),这一机制提供了一条更快捷、操作性更强的路径,不仅有助于减轻法院压力,也提升了债权人的法律保障。

机制适用条件

为了确保机制合理运作,草案明确了以下三个条件:

仅限货币债务,该机制只适用于货币债权,不包括抵押权债权,也不适用于需要仲裁解决的争议。

公证文书中明确载明义务,债务人的义务必须清楚地写入公证文书中,并注明可以依据第1603.1条直接强制执行。只有具备这一条件,债权人才能使用该机制。

债务人知情并同意,债务人必须清楚了解该程序,并在文书中附有摘要说明,以确保程序透明,保护债务人的权利。

执行流程

如果债务人未履行符合条件的义务,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送达付款指令,并附上异议表格。债务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有30天时间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异议;如果未提出异议,付款指令将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,由司法执行官(Huissier)执行。

实际应用示例

商业公证租约:承租方未支付租金时,房东无需等待数月或数年的法院程序,即可收回商铺并重新出租。

商业动产公证抵押贷款:借款人以存货等动产作抵押融资,若未按约偿还贷款,出借人可立即强制查封存货。

股东协议公证: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违约时,违约方可能需立即支付经济惩罚款项。

开发商延期交付:公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可用于补偿经济损失,债权人可直接强制执行。

简而言之,只要公证文书中存在违约金或明确的货币义务条款,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,就可以适用这一强制执行机制。这一机制的实施,将使魁北克的执行程序更加高效,同时增强债权人的保护,标志着魁北克法律在执行程序上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
让我们拭目以待!

特别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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